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来源:湘湖人才服务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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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20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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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职党员登记报到。各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在职党员登记工作,加强对在职党员 8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督,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及档案,掌握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资料。
2. 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活动,为其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和途径;收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作贡献情况,广泛认真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并结合掌握情况,每半年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沟通、反馈。社区党组织要向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发放“社区活动联系函”,并定期对党员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党组织。
3. 考察党员干部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在选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提拔使用干部等方面涉及考察工作时,注重听取社区党组织意见,将党员 8小时工作以外在社区的表现作为重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认定不称职的干部不能作为评优、提拔的对象。
4. 社区在职党员定期例会。社区党组织设立社区在职党员例会日,定期沟通情况,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5. 在职党员活动情况定期通报。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在职党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表现一般的或起反面作用的在职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适时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对活动进行总结,使此项活动真正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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