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湖人才服务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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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东湖社区高龄老人补贴
一、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本辖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2、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芙蓉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湖南省高龄补贴自开始实施,凡年满八十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该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80-89岁100元/月/人,90-99岁200/月/人,对于符合政策的广大老年人来说这不仅是一个收入的来源,更是一种心灵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