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长沙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该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调整后,长沙市城区失业金标准为1530元/月。
据悉,失业保险参保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