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湖就业与人才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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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平台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及中央、省、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配强配优服务力量,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和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各项基层工作任务。现将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基层平台标准化评估工作
根据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基层的内容、形式以及绩效,在长政办函〔2014〕2号、长政办发〔2017〕44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充实评估内容,优化评估办法和流程,有效运用和强化评估结果。评估工作于每年的11月进行。
(一)评估对象
全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评估内容
包括基础建设、业务工作、信息服务、日常管理四大部分。基础建设包括机构设置、场地设施、经费保障等;业务工作包括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劳动用工监察、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等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服务包括各项业务工作的调查、统计、建档、输入信息系统及上报等工作;日常管理包括工作制度的建立、工作人员规范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
(三)评估程序
按照自查自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评估、评估组抽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各基层平台对照评估办法,准备台账资料,进行自查自评;
2.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评估。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街道(乡镇)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3.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的自查自评结果,以及对所属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的评估结果按规定进行审核评估,并初步确定评估等次;
4.评估组抽查。评估组根据街道(乡镇)所评定结果,在各等次中抽取一定数量基层平台,入社区(行政村)进行评估检查。
(四)结果确定
评估结果采取“百分制”,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等次,其中 95 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总数的10%),80-94 分为合格, 80分及以下为不达标等次。评估结果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予以发布。评估结果作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实施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的主要依据。
二、实施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36号)精神,从2019年开始至2023年,全省“启动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分批次有序开展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达标等活动”,为把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向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放管服”改革,打通基层人社服务人民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实施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创建一批优秀示范基层平台,在全市基层平台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项目名称
全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示范站、全市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示范中心。
2020年先行在每个区县(市)各遴选1个站、1家中心进行试点,然后根据试点情况及全市人社工作规划,逐步推开。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经年度工作评估,各项考核指标领先,群众满意度高;
2.基层平台建设已基本实现“六到位”,后续建设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建设规划书或发展蓝图);
3.区位相对集中、覆盖业务广、服务工作量大、影响范围大;
4.辖区未发生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问题而出现群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5.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平台优化整合、服务功能加强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方向;
6.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其他相应条件的。
(三)评审程序
1.示范项目于每年上半年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平台填报项目实施申报表,上报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其中社区(行政村)平台申报需街道(乡镇)出具初审意见;
2.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按推荐顺序汇总名单,综合考虑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发展及平台建设现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区县(市)的情况,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组织综合评审,拟定项目实施名单,经相关领导审定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通报确定。
(四)项目实施
1.凡被确定为项目实施的单位,根据湘人社发〔2019〕36号文件“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扶持力度”精神,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街道(乡镇)示范站10万元、社区(行政村)示范中心5万元的建设项目资金补助。
2.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平台的硬件建设、软件提升及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提升,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完成后须提交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接受有关审计监督。(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白云任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李玮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肖建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层业务指导处,办公室成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组成,负责考核评估和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明确任务分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局要把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具体的科学测评办法,做好域内基层平台的年度评估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督促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将平台标准化建设办法具体细化,压实目标责任,因地制宜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规程,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各项民生服务得到提高,各项人社基础性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
1.长沙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评估表
2.长沙市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评估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沙 市 财 政 局
2019年10月 日